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与范围
1、突发事件是指工作中发生的各种对日常管理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国家安全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突发意外事件。
2、突发事件包括:
(1)造成人身意外死亡或伤害的事故。
(2)因生产服务突发故障影响正常教学、校园生活秩序的事件。
(3)其他涉及对工作可能造成各种不利影响的突发性意外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1、坚持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原则
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责任机制和信息网络,及时掌握所属员工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针对出现的苗头和隐患,及时做出正确对策,争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要加强岗位能力与应急培训工作,在确认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对不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的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发生和发现突发事件的有关人员要采取措施稳妥解决,要积极配合对突发事件处理。
3、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要在法律规定和学校及莫愁校区办公室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工作。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正确区分事件性质,依照规定酌情处理,做到不留后遗症。
4、坚持按程序上报的原则。
三、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多渠道、多方位了解掌握各种情况,关注“热点”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加强对校园网信息内容的监督,加强对工作范围内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的管理、巡查力度,确保安全运行。
2、在发现有突发事件的苗头时要认真进行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彻底清除隐患,同时逐级上报,保证信息畅通。
3、遇有突发事件,最先得到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注:突发事件信息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通知上一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情况进行妥善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在紧急处置的同时,及时后勤保障科、莫愁校区
办公室领导、校区行政值班及相关单位等汇报,并在场等候处置意见。
四、突发事件处置实施办法
1、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
(1)联系医务所对中毒人员或似食物中毒进行及时救治。
(2)立即向上一级负责人汇报情况,并逐级后勤保障科、莫愁校区办公室领导、分管领导汇报,2小时内向当地职能部门汇报,所报内容包括:单位、地址、中毒人数、时间、可疑食物。
(3)保护好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料;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并停止销售;对所有的餐具、工具、容器进行全面消毒。
(4)相关知情人员协助调助事故发生原因。
2、失火
(1)积极组织人员利用现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2)通知相关人员关闭该处电源。
(3)如现场人员无法控制火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明单位,地址,时间。
(4)向后勤保障科、莫愁校区办公室领导、分管领导逐级上报,并报保卫处。
(5)如食堂就餐时段失火,应指挥学生快速有序撤离。
(6)协助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4、失窃
(1)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通知后勤保障科。
(2)向莫愁校区办公室领导、分管领导逐级上报,并报保卫处。
(3)相关员工相关人员需主动协助调查。
5、机械伤亡
(1)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医务所、后勤管理科。
(2)保护好现场,及时协助医务所将伤员送至附近医疗机构。
(3)及时向莫愁校区办公室领导、分管领导汇报。
(4)相关员工需主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6、不能按时开饭
积极组织人员到市场购买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及时查找原因,发布安民告示。
7、突发停电
(1)在未预知情况下突然发生停电,知情人应立即向后勤保障科报告。
(2)后勤保障科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联系水电管理部门,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
14、其它突发事件
(1)信息知情人立即向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各部门负责人做出处置意见。
(2)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情况。
五、联系电话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务所:17805177636;
保卫部:58318110;
水电维修电话:13776655123。
为规范管理莫愁校区外来车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共同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环境和安全秩序。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外来车辆,包括非本校教职工的各类机动车,如供应商送货车辆、合作经营网点自备车、拖运泔水车辆等。
二、各部门对有业务关系的外来车辆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一经发现违章行为,严肃处理,同时作为对业务单位的考核指标之一。
三、外来车辆应主动避开学生上下课高峰选择错时进出校园。
四、外来车辆司乘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严禁无证驾驶。
(二)严禁酒后驾驶。
(三)严禁在校内练车。
(四)外来车辆应保持车身外观整洁。
(五)外来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带病车一律不得进校。
五、校内行驶、泊车注意事项:
(一)禁止超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km/h。禁止与师生争道,不得与师生发生争执,在遇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
(二)按校内线路行驶,禁止鸣号,禁止逆向行驶。
(三)遇下坡、转弯等特殊道路时谨慎驾驶,减速缓行。
(四)运送物资的车辆一律不得超载,严禁抛洒滴漏。
(五)凡存在安全风险的物资(如热水)及其车辆,车主要做好防护。
(六)车辆一律停放停车位,车辆停放时,须拉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确保安全;距离消防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七、外来车辆在校内按章行驶,爱护校内公共设施,如有破坏,照价赔偿。
八、外来车辆如需载物出门,一律凭出门证通行。
九、遇校内重大活动,听从校方人员指挥和疏导,按规定线路行驶。
十、违章处理
(一)外来车辆
无证驾驶;车辆保险过期或无保险;安全措施不齐全;乱停乱放;抛洒滴漏;超载;不配合大门安检;重大活动时不听从现场指挥的;校内超速行驶;鸣笛;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与师生争道、争执。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或累犯不改的(每学期3次)可提前解除合作协议。
(二)供应商车辆
1、有前述(一)违章行为的,参照执行。
2、配送货物期间吸烟、乱扔垃圾、大声喧哗;车容不整;不爱护我方设备(设施)及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或累犯不改的(每学期3次)可提前解除合作协议。
(三)外来车辆在校区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十一、本办法未尽事宜,《南京审计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员工培训制度
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餐厅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培训系统的组成
培训是一种全方位的立体培训体系。系统划分为:工作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二大类。
一)工作现场培训:工作中上级(或老员工)对下属(或新员工)的日常培训即为工作现场培训。就是通常所说的以老带新。
二)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就是短期脱离工作岗位的培训,它几乎囊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所有在职培训。其中包括:
1、新员工入职培训;
2、内部组织的其它集中培训,包括:
1)莫愁校区办公室组织的公开培训;
2)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
3)专项外培、委托外培。
二、培训计划的制订
1、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充分覆盖全体员工,确保每一名员工有机会得到培训从而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2、培训计划内应包含下述基本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预期效果和主讲人,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扩充。
3、因组织结构调整和新技术应用等不可预期情况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应培训。
4、培训计划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审批后报科室汇总,交莫愁校区办公室批准。
三、培训计划的实施
1、培训工作由各科室组织,各项培训实施前应提前通知,告知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2、受训人员应准时到场,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3、各部门安排办公室人员在培训现场做好培训记录填写和员工考勤登记工作,保留培训现场的声像或影像资料。
4、受训人员在培训过程中应充分尊重老师,积极维护部门形象,有序提问,认真做好记录,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四、培训效果的确认
1、科室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培训效果进行确认。
2、培训结束后,视实际需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受训员工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测试。
五、备注
1、各培训组织部门妥善保管培训过程的各类资料台账,建立员工个人受训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归档整理。
2、员工有第五条所列内容的,记入本人员工档案。
食堂刀具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厨房的生产安全与员工的个人安全,避免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采购回的刀具由餐厅管理人员验收入库,领用人签字领用。
二、食堂刀具应专人专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上锁。
三、食堂刀具只限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使用,不准随意借给他人,一律不准带出食堂,发现丢失、被盗,要及时告知餐厅负责人。
四、刀具经确认后无法使用的刀具,归还给餐厅相关负责人集中处理。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二)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物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四)不得在食品的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服务人员、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手套、口罩,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六)出售食品时,一律使用消毒过的专用工具
第二条 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第三条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检测过后的叶类蔬菜应当先洗后切,叶菜类及含有化学成份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蔬菜,需浸泡一定时间,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类分池清洗。必要时禽蛋在使用前需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购进原材料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净菜上架并加盖防护。
第四条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礅、板、桶、盆、框、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五条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并加盖保鲜膜,半成品或成品存放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第六条 在烹制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凡隔夜或隔餐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第七条 坚持每天每餐食品留样制度。
第八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第九条 奶油类原料应当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为了对影响服务质量的服务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能满足顾客的要求,特制定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一、餐厅自检
1、餐厅负责人每天检查员工工作情况,每周进行全面卫生、设施安全检查一次,将检查中发现问题以及纠正措施记录在工作日志中。
2、餐厅负责人每天检查公共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维修内容进行验证,记录在工作日志中。
二、部门自检
1、后勤科对各餐厅网点每天巡查 ,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填写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跟踪验证。
2、检查内容
(1)、责任区内卫生情况,卫生完成质量。
(2)、各岗位员工到岗情况,有无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3)、公共设施检查记录,维修、报修记录、机械设备维修记录等。
(4)、员工仪容仪表以及窗口服务。
(5)、菜肴制作情况:检查菜肴数量,温度,投料配比等(包括是否按照菜单制作)。
食品留样制度
一、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
二、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冷藏设备要有“食品留样专用”的明显标志。
三、留样食品按品种(包括含馅面食)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餐设施中,留样量不少于125g。
四、留样饭菜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并按早、午、晚的顺序分类保存。
五、留样饭菜在冰柜内冷藏温度为0-5,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时间到后方可销毁。
六、随时保持留样柜、留样餐具、留样包装容器的清洁,以免污染样品。
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食堂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
八、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卫生部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
九、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的其它食品或物品。
十、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餐厅仓库卫生管理规定
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仓库应分开设置。
二、食品仓库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
三、同一仓库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四、仓库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且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动物侵入装置。
五、仓库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六、除冷冻(藏)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七、冷冻(藏)库应设有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
餐厅粗加工卫生管理规定
一、粗加工间内实行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
三、分设肉类原料和蔬菜原料专用清洗池,并有明显标记。
四、加工肉类和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记。
五、肉类加工
(1)加工肉类首先注意肉类新鲜度,对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禽畜肉不得加工。
(2)海鲜类不与其它肉类混合清洗。
(3)禽、畜、鱼肉类不直接着地存放。
(4)加工好的肉类必须要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
(5)砧板做到“三面”光洁(砧板面、底、边,保持光洁)。砧板在用完刮洗清洁后竖放。
六、蔬菜加工
(1)蔬菜瓜果进货后分类放在蔬菜架上,
随地堆放。
(2)加工时要有足量、清洁的水清洗,洗涤后蔬菜不能有泥沙、杂物、昆虫等。
(3)不加工腐烂的蔬菜、瓜果。
(4)工用具(菜架、容器)必须洁净,不得有积污。
(5)每天下班前清洗水池、地面、保持沟渠畅通。
餐厅烹饪间加工卫生管理规定
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钻研烹调技术,增加菜式品种,注意“色、香、味、型”保证质量。
二、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不准抽烟。
三、烹调加工间必须设有食用具存放柜,并保证柜内卫生状况良好,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四、烹调时要煮(炒)熟、煮(炒)透,使食品每个部位都均匀受热,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oC,不用菜勺、手直接品尝。
五、所有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六、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熟食品及时送进配餐间。
七、加工后的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八、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九、保持排气罩清洁,排烟排气良好。
十、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十一、下班前要收拾好油、酱料、调味品、摆放整齐,调味品容器干净、无油渍、无霉。
餐厅餐具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具、熟食容器应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未经消毒餐具不得使用。
二、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三、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规程操作。
四、消毒完毕的餐具应立即放入清洁的橱柜内保存,防止再污染。
五、饮具所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并有固定存放场所和明显标记。
六、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5分钟。
蒸汽:流动蒸汽持续10分钟以上。
七、每餐后对食堂的地面清水冲洗,拖干,不留积水。
八、餐饮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九、有洗碗机作业条件的餐厅,必须严格执行洗碗机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餐厅备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清洗、消毒。
二、每天配餐前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三、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四、配餐的工作台面要保持清洁。
五、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六、出售食品的工作人员的手不得接触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七、设有防蝇、防尘设施,并保持清洁。
当餐结余饭菜处理办法
为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和餐厅的合理经营,在设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规范餐厅对当餐所余饭菜的处理及再加工:
一、每餐营业结束后,清点饭菜所余份量,同种归类。
二、蔬菜不能够保存的,当餐进行处理,不允许留到下餐。
三、能够保存的,常温下凉透后加盖保鲜膜,操作过程注意卫生,荤素分开冷藏保管。
四、隔餐、隔夜再用时餐厅厨师必须认真检查饭菜质量,腐坏变质的禁用并及时倒掉。
五、做好剩饭菜结余记录,写明原因、数量、价值。
六、菜肴独锅加热,保证热透,不与当餐品种混兑,必须单独出售。
七、面食、米饭蒸汽打足,防止夹生及异物感,不与新米面混合出售。
八、取出的剩余饭菜与加热之间的时间不能过长,且做好出售前的检查工作。
九、坚持食品留样制度。
餐厅通道管理规定
一、餐厅后场出入口的管理
1、上下班餐厅员工一律从后场进出。
2、各餐厅所有员工均有责任阻止非餐厅人员进入餐厅后场,来访人员均在指定位置等待。
3、餐厅后场出入口门钥匙,一把由餐厅经理负责保管,一把由餐厅指定早班负责人保管。
4、维修人员从餐厅后场进出。
5、校外电梯维修工、锅灶维修工,因工作需要,需进入餐厅后场,各餐厅经理要指派专人全程跟踪陪同,直至结束。
6、收购泔水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定路线收集泔水。
7、检查或参观人员,需由后勤科派专人全程跟踪陪同,没有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餐厅后场。
二、货物进出入口的管理
1、为方便餐厅外运垃圾、仓库正常进货,货物进出口由餐厅安排人员值班,并坚持登记工作。
2、应坚守岗位,拒绝一切无关人员进入餐厅后场,外单位送货人员,需进出后场,必须由餐厅管理人员引领,及时做好登记,并注明事由以及进出时间。
餐厅下水道管理制度
一、各经营场所下水道地漏处放置防护网,保证防护设施齐全。
二、各餐厅安排专人负责检查防护设施,确保防护用具的完整性。
三、餐厅员工在进行洗涤时,注意餐具(汤匙、筷子)的流失,以免堵塞下水管道。
四、操作过程中产生的杂物、废弃物归类存放于垃圾桶,不得随地乱仍,保持场地的清洁。
五、定期对餐厅周围下水管道进行排污清理,保证下水道的畅通无阻。
仓库管理制度
一、入库
1、所有货物,均应由仓库保管员检验后方准货物入库。
2、办理入库时,对照物品与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发票所列的品名、型号规格是否相符。发现品名、型号规格或包装有破损的,应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处理。
3、仓库保管员在货物入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处理的,将追究责任。
4、仓库专用,不得存放私人物品,特殊情况,需经后勤科同意。
5、库保管员对所有入出库物品及时造册登记。
二、物资保管
1、仓库物资入、出库按先进先出原则堆放和提取。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安排堆码方式及区位。
2、仓库物料堆放整齐、平稳、分类并标识清楚,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3、仓库内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注意防火、防潮、防漏、防虫工作,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检查。
4、仓库严禁吸烟,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
食品采购制度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要求,不得采购腐烂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原材料。
二、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经动物检疫站检疫、检验合格,出具检疫、检验合格证方可采购。
三、采购各类食品或原、附料时,应向供方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四、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应具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志。
五、采购食品要做到有计划进货。勤进勤出。运输车辆和器皿应专用。
六、采购需冷餐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七、出库时应做好记录。
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三、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四、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五、食品生产企业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取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非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购物凭证。
六、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七、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八、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查验该产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后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九、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和/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十、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格要求从业人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专人负责实施采购、库房专人负责保管,单独建账,填写出入库记录。
二、食品添加剂采购应根据采购计划从合格供方名册中进行采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者报告单等。禁止采购非食用添加剂。
三、入库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四、餐厅安排专人负责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食品添加剂要遵守安全性,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乱用或多用(超量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破坏食品中的营养价值或降低食品中的营养价值。保证食用安全。
五、使用前查验三证。禁止使用无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无合格证的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
六、食品添加剂专柜上锁保管,专人使用、按量使用,领用和使用要登记。
七、食品添加剂由专人保管,对于不同种类的食品添加剂,按照其特点的不同,分门别类单独存放于食品添加剂储藏柜中,以防误用。
八、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发出,未使用完的应回收入柜。如有变质严禁使用。
九、造成后果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个人责任。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堂工作安全进行,保障职工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规范天然气日常操作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餐厅员工进行天然气使用安全的培训,熟悉消防知识、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处理。
二、食堂管道燃气应做到定点、定人、定时间管理,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理燃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三、每个员工必须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以备应急处理。做到人人熟悉,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从容处理。
四、厨房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燃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
五、使用厨具应按炉具使用说明书和指示标志操作。烹调工应熟悉操作炉灶的各种开关。
六、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急着开电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检查是否有煤气味。如嗅到煤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七、下班前应关好炉前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关阀记录。
八、定期(每月)检查燃气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后做相关处理。
九、燃气设施(表、调压设备、阀)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的物品,不能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燃气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十、不得私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设备。
十一、严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
十二、使用然气时,应注意通风换气,且人不得远离,以防引发意外情况。
十三、严禁将电源线缠绕在燃气设施上。
十四、使用天然气时如发现天然气相关设施、设备有异常情况(有声音,阀门不能打开、关闭,管道移位等),要及时上报后勤科(电话:86585010)。
十五、厨房内不得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的火源。
十六、厨房除应随时备有有效的灭火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
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
天然气是易燃易爆的气体燃料,如操作使用不当就会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事故。为了确保食堂天然气使用安全,特制定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
一、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与所用燃气不匹配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供气设施和燃气设备。
二、不得私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设备。
三、做好安全管理,经常检查气表运转、然气管道畅通不漏气,发现问题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
四、监督、培训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管理燃气。
五、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等设施的专用房内不得堆放杂物、住人及使用明火。
六、严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严禁在操作间使用明火或吸烟。
七、连接燃气设备的胶管应定期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胶管。
八、严禁将电源线缠绕在燃气设施上。
九、应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抢修工作。
天然气灶具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用气管理排除隐患,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专用天然气灶具。
3、若发现天然气泄漏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然气公司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4、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然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更换。
5、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6、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二、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三、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及时报修。
四、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五、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方不可“气等人”,即先点燃隐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火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六、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七、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次结束后要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八、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九、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十、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